为了加强土壤环境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,贯彻落实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和《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壤环境污染源监督管理,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,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6日下发了《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的通知》(运环函【2021】115号),要求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土壤环境自行监测。目前我公司土壤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已完成,2021年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报告及监测结果见附件。
绛县万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总结报告